油价调整规则详解
调整周期与计算方式:每10个工作日动态调整国内油价实行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的更高零售价格制度。调整依据为国际原油价格加权平均价与上一周期的对比变化率。若变化率对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累加或冲抵。
调价依据:本次调整参考了前10个工作日国际原油价格波动情况,调价幅度符合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十个工作日一调”的规则。下一轮调价窗口关键信息 时间节点:下一轮油价调整将在10月27日24时开启,目前距离调价还有约10天(截至10月17日计算)。
调整周期固定周期:每10个工作日为一个调价窗口(剔除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如2025年7月15日的调整即基于此规则。触发条件:周期内国际原油价格变化幅度超过50元/吨时,国内油价相应调整;不足50元/吨则累积至下一周期。
月油价调整时间安排 首次调整:10月13日24时根据国内油价“十个工作日一调整”的规则,10月首次调价窗口已在10月13日24时开启。相关资料指出,此次调整前的计价周期内,国际油价呈现显著下跌趋势,国内参考的原油变化率持续负值运行,最终触发下调条件。
国内汽、柴油价格调整周期为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
尽管10月14日国际油价出现2%左右的单日跌幅,但国内调价机制主要依据前10个工作日的平均价格,因此本次调价已提前反映前期跌幅。 定价机制规则:国内成品油调价以“十个工作日”为周期,当国际原油价格处于40-130美元/桶区间时,按原油变化率调整。
9月23日油价调整详情
年9月23日24时的国内92号汽油价格调整结果为每吨下调185元,折合每升下调约0.14-0.17元,具体价格因地区差异略有不同。调价背景与依据相关资料指出,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机制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主要参考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加权平均价格)为基础,结合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
具体原因为:自2025年9月9日以来,国际市场油价虽出现小幅波动,但按现行机制测算,9月23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9月9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叠加9月9日未调价金额后,累计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
成品油价格调整情况 调价机制结果:根据国家发改委9月23日发布的消息,自2025年9月9日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9月23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9月9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同时考虑9月9日未调价金额,累计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
年9月23日国内油价不作调整,全国92号汽油平均约7元/升,95号汽油平均约8元/升,0号柴油平均约7元/升。具体详情如下: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原因是国际油价波动导致累计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未达《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的调价标准,未调金额将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年9月23日24时国内92号汽油价格不作调整。2025年9月23日24时国内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根据国家发改委消息,本次汽、柴油价格均不进行调整。此次调价是中秋、国庆双节前的最后一次调价。调整后,全国多数地区92号汽油零售价维持在2元 - 3元/升。
年9月23日中国油价整体保持稳定,其中成品油价格因调价金额未达阈值不作调整,燃料油各细分品类呈现分化走势。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1、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以下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从事石油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
2、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石油价格的调整将结合国际市场油价变动情况、国内经济运行状况、成本变化等因素,通过科学计算得出合理的价格水平。此外,该办法还对成品油价格的公开透明、稳定供应、应急保障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确保市场供需平衡,维护消费者权益。
3、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们制定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4、《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全文 之一条 为完善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以及由原油炼制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航空汽油等成品油。
5、改为以信息稿形式发布调价信息。供军队用成品油价格按既定机制计算确定;航空汽油出厂价格按照与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汽油供应价格保持182:1的比价关系确定,均不再发布。
液化石油气配送价格管理办法
部分地区的液化石油气配送价格管理办法要求经营企业公开销售价格和瓶装充气量,确保消费者能够明明白白消费,避免价格欺诈和不合理收费。统一售价 一些地区如洛南县,针对液化气配送费无统一标准的问题,出台了相关指导价,明确了瓶装液化气的统一售价,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
泰州市关于煤气瓶装价的规定主要参考的是《泰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规范了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配送服务管理,旨在维护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秩序,并保障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安全。然而,该办法中并未直接提及具体的煤气瓶装价格标准。
第十四条 液化气供应单位应当按年向燃气管理部门缴纳营业额1%的管理费。市区的,向市燃气管理处缴纳;县行政区域内的,向县燃气管理部门缴纳。县燃气管理部门向市燃气管理处上缴所收管理费总额的40%。